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3

各乡镇(区、办),市政府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廊坊市政务公开有关通知要求,2020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制定了4个文件。分别是:《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霸州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霸政办〔2020〕3号)、《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的通知》(2020)41号、《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霸州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霸政办〔2020〕14号)、《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2020) 93号

根据《廊坊市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要求,政务公开工作被列入廊坊市绩效管理考评指标体系。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完成全年各项任务目标,各单位要对照《廊坊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任务分解表》和2020年霸州市制定的政务公开4个文件开展自查整改根据本单位所涉及的工作任务,对每一项内容细化责任,明确到人,逐条逐项查漏补缺,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抓紧完善应公开内容,通过霸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主动公开。各单位要于11月27日前全面完成自查整改,迎接廊坊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政务公开考核责任单位考核材料上报时间为11月23日至11月27日, 只需将考核材料电子版上报霸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迎宾大厦715房间)或发送到政府邮箱。

附件:《廊坊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任务指标任务分解表》

 

 

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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